实训室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2025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实训室应急处理机制,提高控制、处置可能发生事故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科研活动正常秩序,保障实训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依据。
1.3事故处理原则
(1)先救治,后处理;先制止,后教育;处置与报告并重。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实训室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后,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3)把握先机,快速应对。对实训室发生的安全事故,实训室管理人员、现场授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迅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统一规划,综合协调。事故发生后,各实训室、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2.事故预防、预警及响应
(1)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实训室安全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和实训室管理人员、实训授课教师的培训教育,开展实训室事故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3)各实训室要结合自身设备、操作等实际,制订本实训室的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并定期评估,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4)各实训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应急医疗物资,由学校统一采购。
(5)事故现场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实训室所属二级部门是报告的责任主体部门。
(6)责任人应在自救、救援、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启动事故上报机制,上报主体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定事故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3.事故的分类及上报处理流程
为规范上报处理流程,保证上报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事故得到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扩散。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事故划分为三级。根据事故的等级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1一般事故(三级事故)
是指造成1人轻微伤(如轻微烫伤、割伤等),可以经实训室应急处理后,视情况自行就医的;或轻微财产损失(如设备轻微故障、试剂少量泄漏等);事故可控,未扩散至其他区域;可通过实训室内部应急措施立即解决的事件类型。
上报处理流程:实训室管理员或现场授课教师立即上报实训室所属二级部门的责任人;由二级部门内部展开调查和整改,并将调查及处置情况报安全保卫处、实训中心备案。
3.2较大事故(二级事故)
是指造成1—2人轻伤(如较严重烫伤、割伤等),经实训室简单处理后,需要立即送医治疗的;财产损失较大(如设备损坏、试剂泄漏污染局部环境);事故需消防、医疗等单位外部协助,但未引发社会舆情及严重后果的事件类型。
上报处理流程:实训室管理员或现场授课教师上报实训室所属二级部门的责任人;二级部门负责人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指挥事故的处置,并立即上报学校政务值班室,同时报安全保卫处、实训中心及分管校领导。学校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和处理。
3.3重大事故(一级事故)
指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3人以上轻伤;财产损失严重(如设备爆炸、火灾、危险化学品大规模泄漏);事故引发舆情关注或环境污染风险;需消防、公安、医疗等跨单位联动的事件类型。
上报处理流程:实训室管理员或现场授课教师上报实训室所属二级部门的责任人;实训室所属二级部门负责人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指挥事故的处置,并立即上报学校政务值班室,同时报安全保卫处、实训中心及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前往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处置,并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非工作时间上报值班领导)。学校成立工作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和处理。
3.4上报内容要求:
(1)报告需包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实训室名称等。
(2)事故类型(火灾、泄漏、机械伤害等)。
(3)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初步情况。
(4)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5)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3.5其他要求
(1)紧急报告:在实训室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无法联系二级部门负责人或安全事故紧急(如火情比较严重的),可直接报学校政务值班室,同时报安全保卫处和实训中心部门负责人,启动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2)信息保密与公开:较大以上事故需由学校统一对外发布信息,避免不实传播。
(3)责任追究:瞒报、谎报、迟报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制度追责。
4.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4.1机械类创伤、烫伤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发生机械类创伤、烫伤事故后,实训室管理员或现场授课教师应立即将伤者转移至安全地点,查看伤情;同时按实训室事故的分类及上报处理流程进行上报与处理。
(2)对于伤势较轻的,可进行简单的包扎后,送往就医。
(3)对于伤势较严重的,迅速地拨打120急救电话,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对伤者进行救治处理,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2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1)发现火情,实训室管理员或现场授课教师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关闭电源、气阀,并果断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拨打学校政务值班电话上报火情,根据火情程度拨打119火警电话。
(2)实训室管理员或现场授课教师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判明火灾周围环境,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n 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灭火。
n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n 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n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3)对受火灾威胁的各种仪器设备物资,根据现场情况尽量避免或减少财产损失。应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的物资,抢救和保护好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并做好登记。派专人进行看护以免遗失,防止发生更大的危险。
(4)火灾扑灭后不能随便清理现场,实训室管理员或现场授课教师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4.3触电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首先切断电源,若电源开关较远的,可同时使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使其脱离电源,严禁救护人员用手直接触及触电者。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同时按实训室事故的分类及上报处理流程进行上报与处理。
(2)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经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严密观察并送往医院治疗。
(3)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心脏跳动和呼吸,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平卧,疏散周围人群,使空气流通,解开胸前衣物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微弱,或发生痉挛,应随时准备好当心脏跳动或呼吸停止时立即做进一步的抢救。
(4)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施行相关急救措施,并等候120急救车的到来。
4.4被盗、失窃等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应立即向实训室所属二级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报告安全保卫处、实训中心。对于财物损失严重的,要及时拨打学校政务值班电话,并根据损失情况拨打110报警电话,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